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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 (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邀请函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
(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邀请函
中华台北健身气功总会:
为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加强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体育文化交流,搭建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爱好者交流展示平台,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定于10月在广东省举办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请贵会组织选派3支代表队参加此次比赛(具体组队与参赛办法见规程)。
我们期待您的光临!
附件:《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规程》
常建平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主席
2014年7月6日
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
健身气功交流比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
二、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11日至12日(10日报到,13日离会)
三、比赛地点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全民健身中心
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五、承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六、赞助单位
香港赛马会
七、比赛项目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参赛项目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创推广的普及功法。
八、参赛办法
(一)香港、澳门、台湾各派3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限报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领队可兼教练,队员6人。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75周岁以下,符合年龄规定的领队和教练也可兼队员。为便于组织竞赛,每支队伍上场人数不得多于8人。
(二)比赛设集体赛和个人赛。集体赛不分性别和年龄,上场运动员不得少于6人,每支代表队限报2个集体项目;个人赛按性别分组,不分年龄,每名队员限报2项。
(三)评判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2012年审定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四)集体赛项目比赛队形排列为两列横排错位,个人赛项目比赛队型排列为“一”字形。
(五)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发行的四套功法无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
(六)功法技术标准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功法教材为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赛各项目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个人赛各项目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
(二)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各奖项颁发奖牌和证书。所有参赛人员均发参赛纪念证书。
十、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本次大会裁判员、监督委员和仲裁委员由中国健身气功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请港澳台有关健身气功协会组织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报名表》(见附表),并于8月8日前,传真至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对外发展部。
(二)各代表队自行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事项
(一)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集体赛队员的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上场队员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
(二)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而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参赛队须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对外发展部
联系人:张德明
联系电话:010-67052078(即传真)
电子邮件:intelhgf@126.com
广东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育红
联系电话: 020-37591022020-37591022、020-375910265(即传真)
邮箱:407583863@QQ.COM
2014年首届两岸四地(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健身气功交流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代表队: 领队: 性别: 教练: 性别
队 员 |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民 族 |
身份证号码 |
集体项目 |
个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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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筋 经 |
五 禽 戏 |
六 字 诀 |
八 段 锦 |
易 筋 经 |
五 禽 戏 |
六 字 诀 |
八 段 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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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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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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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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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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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凡参赛项目,均在该项目栏中划“√”; 2.联系人: 手机:
3.请各参赛队于8月8日前将此表传真至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对外发展部。
此表可复印